網路糾紛
買東西有七天鑑賞期嗎?
法律問題:
(一)小明在學校對面的運動用品店買了一雙新球鞋,回家仔細試穿後覺得版型不適合,於是想要退貨。試問:小明是否可向店家主張常聽到的於七天鑑賞期內可無條件退貨?
(二)小華在網路商城上網購一件襯衫,貨品寄到後,小華覺得顏色與網站呈現有所落差,於是想要退貨。試問:小華是否可向網購商家主張於七天鑑賞期內可無條件退貨?
律師的話:
(一)七天鑑賞期僅適用於「通訊交易」及「訪問交易」:
1. 我們常聽到的七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出自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但該條所適用的對象事實上僅限於「通訊交易」及「訪問交易」而已。
2. 所謂「通訊交易」係指透過廣播、電視、電話、網路等,消費者必須在未能實際檢視商品或服務的情況下所訂立之契約;「訪問交易」則係指賣家未經邀約而自行出現至消費者之住居所、工作場所或公共場所等地所訂立之契約。
3. 是以,我們可以發現所謂七天鑑賞期所欲保護的對象為未能實際檢視商品服務,或者出於非預期情況而未經深思,因此可能無法為正確判斷的消費者。
4. 小明在學校對面的實體商店購買球鞋,其可在店中親見商品,亦可藉由實際試穿,判斷商品是否妥適,並非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無法主張七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
(二)主張七天鑑賞期應注意「七個通訊交易例外情形」:
1. 即使交易模式為網購,也並非所有通訊交易都有七天鑑賞期的適用,仍應特別注意「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勢適用準則」第2條規定了七種例外情況(包括易腐敗商品、客製化給付、報紙、期刊或雜誌、經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經消費者同意始提供之即時線上服務、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國際航空客運服務等)。
2. 如果屬於上述例外情況之一,只要賣家事先告知消費者,即無七天鑑賞期之適用。
3. 小華透過網路購買襯衫,屬於通訊交易之範疇,且襯衫應非屬任一款例外情形,因此小華應可向賣家主張無條件解約退費。
有需要找律師嗎?
當退款事宜產生爭議時,可先向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再向消費者保護官申訴,甚至向消費爭議協調委員會申請調解。如仍未受解決,可再與律師討論處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