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糾紛
分享文章、Youtube需要原作同意嗎?
法律問題:
(一)小明看到一段Youtube影片,覺得非常精彩,於是將影片中的精華片段剪輯下來,製作成新的影片,上傳到網路上分享給朋友。小明的行為是否會觸犯著作權法?
(二)承上,如果小明是將Youtube影片的網址複製下來,分享給朋友,是否會觸犯著作權法?
律師的話:
(一)未得原作同意,剪接、分享文章、影片,可能觸犯著作權法:
1. 轉貼文章或者剪輯、分享影片會涉及「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等著作財產權;若未得原著作人同意而經法院認定違反著作權法之規定,將有相關之民刑事責任。
2. 如果想要透過這些方式使用,除非符合著作權法所列的例外事由,且在合理使用的範圍之內,否則原則上就必須先得到著作人的授權同意才能利用,並不是只要標註作者、出處就可以自由的利用。
3. 對於著作的利用是否在合理使用範圍之內,著作權法規定應以下列幾點為考量
(1)利用目的為營利或非營利。
(2)著作之性質。
(3)利用的質量及所佔比例。
(4)利用的結果對於潛在市場價值的影響。
4. 因此,小明剪輯影片精彩片段並分享給好友,雖然利用目的屬非營利,且利用的內容佔整體著作的比例可能也不高,但由於小明擷取的部分屬於影片中的精華所在,質量具有相當的重要性,也可能會影響影片的市場價值,若發生爭執可能被認定為不符合理使用原則。
(二)透過文章、影片網址、超連結之方式分享,原則上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1. 如果只是複製、分享文章、影片的連結、網址給別人,依照目前多數的實務見解,則被認為不會構成他人著作的利用行為,也就不會涉及侵犯他人的著作權(除非明知所連結的檔案是侵害他人著作權的檔案,可能涉及「幫助」侵權的問題之外)。
2. 小明若是將網路上看到喜歡的文章、影片網址複製下來,分享給親友,既可以達到分享的效果,又不會侵犯他人著作權,一舉兩得。
有需要找律師嗎?
在網路時代瀏覽、傳播各式文章、影片固然十分方便,但在「獨樂樂不如眾樂樂」之餘,也應該謹慎考量可能面對的著作權問題,如有疑慮最好還是選擇比較安全的方式利用。如果必須利用特定著作,但取得同意的成本過高,對於是否屬於合理使用有疑慮時,可以再和律師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