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糾紛
在網路遊戲裏罵人,會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嗎?
法律問題:
(一) A同學在網路遊戲中創建名為「頭蚊子叮」之角色,因其不滿遊戲裏名為「紅衣小男孩」之角色,A同學便以「頭蚊子叮」角色之身分在遊戲裏的公開頻道中辱罵「紅衣小男孩」。
(二) 該網路遊戲就角色的強度有建立排名系統,A同學因不滿在遊戲裏排名第2名為「苗栗小五郎」之角色,A同學便以「頭蚊子叮」角色之身分在遊戲裏的公開頻道中辱罵「苗栗小五郎」。而因「苗栗小五郎」之角色在遊戲裏非常有名,許多玩家都認識「苗栗小五郎」之本人是B同學。
律師的話:
(一) 對遊戲角色辱罵,未必造成背後真實操控玩家之名譽受損
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原則上是行為人對於特定人或可得推知的人公然侮弄辱罵,因已貶損他在社會上個人人格的評價,侵害個人名譽,而構成之犯罪。A同學以「頭蚊子叮」角色之身分在遊戲裏的公開頻道辱罵「紅衣小男孩」之角色,但因為「紅衣小男孩」是遊戲裏的角色而已,一般是無法僅以該遊戲角色就能特定他是現實世界中的誰,所以「紅衣小男孩」的現實本人人格並未因此而受損,A同學觸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的機率不高。
(二)但若該遊戲角色,得與背後操控玩家連結,則另當別論
若遊戲角色身分可連結特定或推知至現實世界的個人,此時將會造成現實世界之個人人格受損,行為人便有觸犯公然侮辱罪之嫌。A同學以「頭蚊子叮」角色之身分在遊戲裏的公開頻道中辱罵「苗栗小五郎」,因「苗栗小五郎」之角色在遊戲裏很有名,許多玩家都認識「苗栗小五郎」之本人是B同學,所以「苗栗小五郎」之角色在遊戲裏便會與B同學連結,A同學辱罵「苗栗小五郎」等同辱罵B同學,造成B同學的人格受損,A同學觸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的機率甚高。
有需要找律師嗎?
一般的公然侮辱罪的刑度輕微(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如果真的不幸收到與上開事件相關的傳票,請律師直接處理刑事案件確實是不太划算;但因為畢竟是刑事案件,若不妥善處理恐會留下到刑事紀錄(前科),所以建議可先找律師諮詢(僅需依諮詢時數計算諮詢費),評估成罪之風險高低及瞭解相關訴訟程序,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