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找上門
突然收到法院發出的支付命令,該如何應對?
法律問題:
1. A小姐收到支付命令後,怎麼辦?
2. B先生懷疑是詐欺集團的手法而放著支付命令不管,會怎麼樣?
3. C太太因支付命令遭法院強制執行,怎麼辦?
律師的話:
1. A小姐收到支付命令後,如發現聲請人根本不認識,或對內容、金額等有所懷疑(白話一點就是﹝不想付錢﹞),請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盡快向「發出支付命令的法院」,提出異議!(提出異議後並不是事情就此結束,而是轉成由聲請人所提起的訴訟程序。)
2. B先生如收到支付命令後,未在20日內提出議異,或20日後才提出異議,這時候B先生就會處於隨時被法院強制執行財產的風險中,所以B生先需要主動向法院提起「確認支付命令之債權不存在」的訴訟,才有機會避免日後被法院強制執行。
3. C太太因支付命令遭法院強制執行,這時候C太太可以向強制執行的法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一併聲請「停止強制執行」,經法院斟酌後,有機會要求C太太向法院提供一定的金額作為擔保,便可暫時免於強制執行。
需要找律師嗎?
1. A小姐的情況:A小姐的情況風險不高,可自行書寫「聲明異議狀」向「發出支付命令的法院」提出異議即可。
2. B先生的情況:B先生的情況已處於隨時被法院強制執行的風險,且需要主動提起訴訟,所以建議可找律師咨詢先行評估是否有提起訴訟之必要性。
3. C太太的情況:C太太的情況已遭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對於停止強制執行及相關訴訟程序不了解,建議可找律師處理。